本帖最后由 打架鱼 于 2018-10-31 10:01 编辑 ![]() ▼律视在线第664期丨彩礼是我国古代传统的风俗,那么结婚不成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彩礼是否应该返还给赠与人? 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对于不受当地风俗习惯限制的日常往来的小礼品、衣物等 ,则一般按无偿赠与来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什么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 登记结婚并且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彩礼一般都不予以返还。未婚同居分手后,彩礼酌情返还需要考虑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情况等。根据规定且结合实践,具体总结以下几种不应当予以返还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 ,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长按二维码,查看更多普法视频!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