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为着急在聚福家园租了个经历适用房 92平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空房无任何家具、 只是刷了个大白墙、 有面盆、 马桶、 洗碗池 、简单的必备用具 14600/年《包括取暖费物业费》 签了一年合同 直接把一年的房租给房东打过去了,直到现在、 住了四个多月、 打问了一下周围的房租价格、 都说这样的房子都是一万一到一万二也都包括取暖费物业费、 最贵的经历适用房14000拎包入住 都带家具、 顿时觉得自己租的太贵了、 跟房东商量、 房东一点都不这么认为 、 句句有理 我的意思是等过完年我先去租房子、 房东也可以提前发招租信息 到时候把多余的房费退回来 、 果断被拒绝了、 房东是生意人、 开了一家蔬菜门市、 说等合同到期了再说、 还说之前有个人一万六要租他的房子、 他一个说不停他老婆还在跟前添油加醋说着说着就跟我吼起来了、 刹那间真的体会到那句无商不奸真是太对了、 你就根本说不过人家、 生意人比咱们会算计 、 洽谈了半天无果、 当然钱都给人家了自己当然再没有话语权、 一来明年小孩得提前报名上幼儿园、 必须得提前租好房子再报名、 二来住在这上面也不方便房租还贵 、 神友们都说说 我该怎么办? |
风雨兼程88 发表于 2018-12-11 13:48 合同上也写的清清楚楚 只要有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联系 并补偿一个月房租费 可是房东不同意呀 吃了的钱也吐不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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