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咖 于 2019-2-27 14:53 编辑 昨天有网友在论坛上发帖,说结婚后公婆出钱买了一套房,没有加自己名字,感觉有点不好受。 帖子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有人说,不加也可以,反正是婚后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人说,加不加的没必要,是对方父母出的钱,你又没出钱,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作为一个“法盲”,看到评论区不少人说“新婚姻法”什么的,真的是一头雾水。只想说,结婚时说的山盟海誓,爱你一辈子的誓言,在房产证面前显得脆弱不堪。 不禁想起了经济学家薛兆丰在《奇葩说》说的一段话,他主张女生一定要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因为结婚是合伙办公司,男女都要“投资”。 女性承担生育和抚养的义务,注定在资源付出上,早于男性。先付出资源的人,容易被后付出的人敲竹杠,所以进入这段关系的时候,女方要求多一点抵押是没错的。 不得不说,我们这些接受传统教育的女生,就算心里这么想,也很难说出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女孩应该把爱情放在第一,谈利益就是势利拜金、不可爱。 而薛教授告诉我们,女生要独立、强大,首先就要敢于谈利益。你现在不谈,将来就会被敲竹杠。在婚姻里疙疙瘩瘩的夫妻,多半是因为不能正确、坦诚地讨论利益、计较得失。 在我看来,“现实”这个词,并不是贬义词。生存压力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晚婚、不婚的人也越来也多。那些肯进入婚姻的人,无疑还是勇敢的人。 与其为了房产证上的名字而不愉快,作为女生,是否也能负担一部分首付,婚后一起奋斗打拼呢? 别人父母辛苦一辈子赚的钱,因为一场婚姻就要被分走一半,估计谁的心里都不能轻易接受吧。 小调查:结婚时,你更愿意选择哪种购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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