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值班编辑 发表于 2019-3-13 09:23:5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很多人童年的愿望清单里
一定会有开小卖部这个选项



还记得吗?
下课后第一时间
冲到学校里的小卖部



买到两毛一包的糖水
几毛钱的虾条
奢侈点的喝罐可乐
来根足够香的烤肠…
每一点都能让人觉得幸福



不过今天有个消息:
学校的小卖部可能要说再见了!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发布。

其中第二十条令人关注: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45号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张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马晓伟
2019年2月20日



这个消息引来网友的讨论:




此外,《规定》明确,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明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小卖部的味道要成为回忆了吗?
觉得也有不舍的戳小花
内容来源|华商报


820913 发表于 2019-3-13 09:43: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学校周边也要禁止卖垃圾食品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村菇 发表于 2019-3-13 10:23: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大门外呢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卡卡龙 发表于 2019-3-13 10:59: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我只能买起5毛的辣条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马管家—敏敏 发表于 2019-3-13 12:40: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四季豆招惹谁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喵呜 发表于 2019-3-13 13:38: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