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彩虹 于 2014-7-2 19:58 编辑 首先你要确定你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你在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二是你与这个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你显然不满足第一个条件。第二个就看你在电力医院签过几次合同。注意是连续哦。 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的意思就是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那天算起。 比如说你应当1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就是从1月1日开始,用工单位需向你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规定是这样的,但是你实际去争取双倍工资的话,目前神木的大环境下,还是算了。这样的案例普遍没有得到支持。而且这样一来,你就不能在原单位愉快的工作了。他们迟早会找机会除掉你这个刺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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