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手机最开心的就是 蹦出一条消息xx发了红包 激动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开 0.01领到手 虽说钱少 但是能领得到也是说明我们相当优秀 一不小心 领到个大的 那本宝宝可是要膨胀了 ![]() 特别是过年的时候 各种群的红包就如 挣脱的野马 一个接一个 慢慢积累 最后发现也有不少呢 妈耶!想快点过年! ![]() 今天 我点开微博 发现了这么一条热搜 ↓↓↓ ![]() what???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我的工资交税是必须的 难道网上抢红包也要交税?? 不行不行 得打开好好看看! 经过我仔细研读发现是这样的 ![]() 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所以我们还是可以开开心心抢红包的啦! 空口套白文?不可能 当然会给你们找出处的! 来源在这里哦!! ![]()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其中“网络红包”也被列为“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 这下踏实了吧! 以后还可以愉愉快快抢红包! 你平时抢哪类红包最多?(单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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