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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 发表于 2019-7-16 08:42: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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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玩手机最开心的就是
蹦出一条消息xx发了红包
激动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开
0.01领到手 虽说钱少
但是能领得到也是说明我们相当优秀
一不小心 领到个大的
那本宝宝可是要膨胀了

特别是过年的时候
各种群的红包就如
挣脱的野马 一个接一个
慢慢积累  最后发现也有不少呢
妈耶!想快点过年!


今天 我点开微博
发现了这么一条热搜
↓↓↓


what???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我的工资交税是必须的
难道网上抢红包也要交税??
不行不行 得打开好好看看!
经过我仔细研读发现是这样的


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所以我们还是可以开开心心抢红包的啦!
空口套白文?不可能
当然会给你们找出处的!
来源在这里哦!!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其中“网络红包”也被列为“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网络红包”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这下踏实了吧!
以后还可以愉愉快快抢红包!
你平时抢哪类红包最多?(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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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好水 发表于 2019-7-16 09:58: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看了这,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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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猪蹄子。 发表于 2019-7-16 21:47: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说得好像你经常能抢上红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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