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可是最近,绥德县的21户购房者却遇到了一件怪事:6年前他们交了购房款后,遭遇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停工。随后,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另一开发商接盘。然而,房子是建好了,却没有他们的份儿,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黄润莲是绥德县义合镇人,为了儿子结婚,2013年,黄润莲全家倾其所有交了10万元的首付款,在绥德县城东方红小区购买了一套正在建设的楼房。 可是很快,黄润莲就发现情况不对,楼房建设到13层的时候停工了,去了一问原来是开发商的资金链出了问题。左等右盼,2018年初,沉寂了5年的工地又一次开工了。到了年底,房子终于建起来了。可是,当她拿着合同和交款凭证兴冲冲地去收房时,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凉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东方红小区像黄润莲一样遭遇的购房者有21户。他们都是在2013年购房,每户交款都在10万左右,总金额有二百多万元。现在他们面临着要房没房,要钱没钱的窘境。 建好的房子为什么不给购房者呢?记者找到了东方红小区最早的开发商尚德文。尚德文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是绥德县呜咽泉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方的合作条件是:尚德文负责建设村民安置房,呜咽泉村划拨219亩土地给尚德文作为安置房、门市房的款项。 尚德文说,他在2013年总共开发了5栋高层,其中两栋用来安置村民,另外三栋是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这21户所购买的房子就在这其中的三栋楼中。 由于寻找不到后续建设资金,万般无奈之下,2014年,尚德文将公司100%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陕西东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可是,陕西东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郭向东拿到东方红小区的股权后,却伪造东方红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处收取工程保证金,2018年12月被西安市中级法院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郭向东被捕后,陕西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接手开发东方红小区。开发商换了,前期买房者的权益就无人理会了。 接手楼盘开发的陕西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为什么不给这21户购房者交房呢?6月26日,记者来到陕西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采访,结果遭到拒绝。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东方红小区的问题,绥德县政府于2016年9月成立东方红小区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县政府调研员张庆林任组长。 至于为什么不给前期购买房子的这21户人分房子,张庆林说东方红小区的5栋高层总共有720套房子,其中420套用来安置呜咽村的村民,剩下的300套房子,全部用来顶后续建设工队的工程款。 那么,房子给不了,当初的购房款怎么也退不了?面对怎么保证这21户购房者的诉求,他们的问题如何解决呢? 张庆林:政府出了文字性东西,承诺给解决,首先保购房者10万块钱的本。政府将出售剩下的140亩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卖下的资金给他们。 对于张庆林所说的720套房子中拿出420套用于安置呜咽泉村民,记者在呜咽泉村村委会了解到,村民目前还没有见到一套房子。 采访中,呜咽泉村的村民表示,如果他们拿不到先前合同中约定的安置房,那么,用安置房换土地的条款也就不可能落到实处。而对于用140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资金退还购房者购房款的做法,购房者们并不认同。 交了钱买房,结果等了五年,房子是盖起来了,购房者却拿不到房子,而只给一个退钱的承诺。这样的承诺看起来是也是遥遥无期。开发商的这样的做法不仅有违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违背法律契约精神。希望绥德县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妥善处理此事,给购房者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来源: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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