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建设中,催生了一种房屋的形式,被俗称为小产权房,其实这种产权形式并没有被国家正式认定。之所以称之为小产权房,是因为这种房子不是一户一产权的,而是集体产权。 这类房子主要是分布在城中村改造的社区中,社区为改造城中村,为搬迁的村民提供的补偿性住房,对于这类住房,笔者认为如果仅仅是用来住的话可以购买,毕竟它的价格要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是如果想炒房,买这种房子就是大错特错了。 当然,这类房子如果面临拆迁的话,肯定还是个问题。如果说你户口一直就是在本村,那么无需太担心,在拆迁过程中,只要诉求合理一般是不会吃亏的;如果你是外地人购买了村内的小产权房,那么可能就是吃大亏了,我们这里有些买小产权房的人,最后连成本都没收回来。 我们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各地政府也有自己的土政策,并不是全国一个标准。 具体到题主所问的问题上,可以说您现在的情况就是两难的境地,不让拆是不可能的,拆了又没有明确怎么补偿,这就是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之所在。 如果你是个人一手购买的小产权房估计还有一定的话语权,不过估计你也没有到手部分产权的证明文件。但是既然是你自己一手买的,应该和盖小产权房的集体有一定的个人关系才能买到,这种情况下估计拆除要是不可避免的话集体会有一定的补偿,但是这个补偿不会是国家或者政府给你,是小产权房所占地的集体补偿给你。不幸的是补偿与否是在两可之间的。 您这种情况应该是小产权房的所在地和当地的规划形成了冲突,没有产权的房子说白了就是违章建筑,有些人会说村集体可以盖小产权房,对,是能盖,但是你不要忘了集体所盖的房子是为集体内的人服务的,你如果不是这个集体内的人士,我只能说,自求多福吧,盼望能有一点补偿。 如果你是从别人手里购买的小产权房的话,恭喜你,你的麻烦还在后面呢。就算集体有所补偿也是针对第一手房东的,就是针对集体内的那个人,跟你没有一点的关系。你如果想要得到补偿你必须是和原房东去协商,碰到好人你会得到一点,碰到不讲理的人你是一点都得不到的,怨谁?怨你自己,谁让你买这种房子?既然买了就是你已经做好这方面损失的准备了。别想着起诉或走法律途径,因为你没有资格,法院也不会受理。 如果你是集体的内部人,你也只能是盼望有补偿,法律对于小产权房这一块现在还是空白,没有一点的依据可以在法律层面解决这一现实状况,我国的物权法对于小产权都是没有描述的。所以您除了等待就是等待,别无它法。 也不能否认小产权房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需要,因为便宜买的人也多,大家也盼望以后出台一个解决办法,但是不幸的是现在出台办法的条件还不成熟,也没有到时候,现在碰到要拆的情况只能自认倒霉了。 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从国家的角度考虑,是破坏了正常住房市场,因为它没给地方政府交钱,而是开发商与乡,村领导合起来搞的赚钱方法,因此定性是非法的。 第一,农村集体用地不能上市拍卖,目的是保护耕地,保护农民权益。但是事实上,很多乡镇领导与村长们与开发商串起来,以土地出租的方式让开发商修房子,因为土地没有出钱,所以房子价格就很低,非常吸引两种人购买,一是老年人养老,二是买不起房的人。大家的心态就是,国家既然允许修了,那就要面对这个问题。在中国有个说法,叫法不责众,小产权房多了,政府就要出面解决问题了。 第二,从政府角度来说,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扰乱了正常的招拍挂市场,影响了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当然要把小产权房视为眼中钉,但是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小产权房又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成了尾大不掉的局面。政府就开始头痛了! 第三,按照对等原则,我买了房子,你要拆迁,肯定要补偿,否则我不会同意。因为我买的东西是合法资质的开发商修的,不是违章搭建,凭什么其他开发商来拆迁就不赔钱?要分清责任,首先就要追究政府的监管责任。因为你明知道它是违法的,还默许,那对购买者来说,他是认为政府同意的,肯定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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