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危害大 劝君莫贪杯 这是每个司机都应牢记在心 并付诸于行动的 但总有“勇士”怀有侥幸心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2019年11月21日晚,神木市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神木市东兴街继业广场处夜查时,发现一辆原本由南向北驶来的白色小轿车突然停在了路边,而后该车驾驶员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离开。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形迹可疑,便迅速上前将该出租车拦截。 经检查发现出租车上的白色小轿车驾驶员满身酒味,于是民警现场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05.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对该驾驶员询问得知,事发当晚在神木市开发公司上段某饭店喝完酒后,驾车准备去大柳塔镇,当沿东兴街行驶至继业广场处时,发现交警查酒驾预弃车逃离现场,但还是没能逃离交警的“法眼”。 据调查了解,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姓黄,是陕西清涧县人,持“B2”型驾驶证,是一名大车司机,离异有两个孩子,全家的经济来源全靠黄某的工资。 如今他醉驾被查,除了因醉驾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外,他还将面临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报考驾驶资格,无法继续从事货运工作,相当于丢了饭碗,最终得不偿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在此告诫广大司机 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所以一定要牢记 为自己好 也是为家人好 为大家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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