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百晓生 于 2020-2-5 09:09 编辑 为保障大家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方便广大群众诉讼,我们精心为您整理了这份防疫期间诉讼指南,请仔细阅读! 来院请先测体温 1、进入法院大门通过安检时请主动配合检测,有序测温,检测后方可进入。 2、若2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史;或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或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请您及时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工作人员建议。 实名登记 来法院办事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并告知联系方式。 事项办理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3.建议您优先选择“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神木法院网”进行网上预约立案或选择跨域立案,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如需办理执行有关事宜,可关注“神木执行”微信公众号咨询办理。 确需办理现场业务的,可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提出办事要求,我们将及时予以安排。到法院办理业务时须佩带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服从防疫管控。 4、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交通关停影响,执行部门将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诉讼服务中心 0912-8307099 立案庭电话 0912-8307066 办公室电话 0912-8307000 **办电话 0912-8307077 监察室电话 0912-8307088 执行局电话 0912-8307138 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东兴街北段 个人防护 法院为人流聚集地,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避免来院,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请您来法院后至离开时,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洗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让我们一起打赢这场防疫战! 来源:神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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