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的马航事件的大范围延伸到李代沫的吸毒影响,所有的媒体和还称不上媒体的媒体都在大肆报道,宣扬。我不知道这些事对媒体来说是能吸引大量眼球就能提高你的收入还是说有了更多人的关注就能显示你的本事。可是社会学家大卫·菲利普斯的“威特效应”却告诉我:除了事件本身的蹊跷和当事人的过失,造成对社会对大众这么不利的影响的就是这些大肆报道!那些稍有风吹草动就战鼓擂般的报道和夸大的媒体!他们才是煽动更多人效仿之前与之类似的人的行为的导火索,他们才是推动更多的人犯同样的错的顺风!可能我说的多少还是有些偏激,可是,亲。给你一组数据。菲利普斯博士曾经统计过一段时间里因自杀案件上了头条之后激增的交通事故和空难事故:1、商业航班致死的人数从自杀事件第二天的40人逐渐递增,第四天达到90人;2、非商业航班致死的人数从第二天的50人增加到最多70人;3、车祸致死的人数从第二天的265人到第三天的335人之多。 也许你在说我互掐,就说2014吧,我没有统计,但是这么多明显的事件和人还用统计么。从马航失事上头条之后一个月不停的寻找各种怀疑各种线索还不是一切无果,家属们依然肝肠寸断你依然什么交代都没有,你以为亲人的生命和重要性是你的钱和不停的关心能代替得了的么!所以就会有与马航嫌疑人相似的人因各种原因也选择同样的死法,做出伤及更多无辜人生命的事。然而,直到几个月之后第二次同样的航班失事竟然还牵扯出之前的事件的隐瞒事实,尼玛!且不说马政的可恶,我们的人还不是一样讽刺,那么多的狗仔队不去发挥自己的潜能说不定能找到马航的蛛丝马迹竟然偷拍人家出轨,而所谓的媒体人竟然也以此为荣,说这是他们团队的骄傲,骄傲个头骄傲!你家的老公出轨你大肆宣扬,不久之后你身边的家庭也会出现类似的事,这是你愿意看到的还是你更愿意你的家庭矛盾让大家当做茶余饭后的甜点。李代沫收留他人吸毒,之后一系列的名人吸毒事件,就因为他们是名人么?所以各种大大小小的媒体都要逮着他这一次过失给你赚大钱过大年么???!!!不知道后来牵扯吸毒的人是什么想法什么动机,可是连孔孟都知道人之初性本善,很多时候我们的初心是好的,我提供场所开party,只是为大家开心,我帮助你收东西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以至于后来牵扯出的毒品和犯罪,已经超出了我能hold住的范围,抱歉,我承认我犯的错,该怎么惩罚我都接受。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犯错的人得接受所有人的批判,接受所有人的鄙视和同情呢,哦,也没有明文禁止不能这样,好吧,撇开这个。 来说说什么是媒体,“媒”在古时指婚姻介绍,“体”是婚姻介绍、信息传播的中介,介质。既然是始于婚姻,人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那“媒体”就是一种好的东西,好的信息的传播,搁在现在就是正能量的传播。可是现在的媒体好像不太是这样的吧...要不然怎么有人会称某些媒体为“狗仔”呢,“狗仔”的意思我就不解释了吧,还得百度标准一点的说法,怪麻烦的。“威特效应”在很多时候体现为“自杀效应”,就是有样学样,模仿,一些陷入困境的人根据其他陷入困境的人如何行动来决定自己该怎么做,尤其是模仿身份、困境与自己类似的人的行为。人就是这么奇怪,在社认同原理的基础上会找各种理由为自己的想法撑腰,一旦有人“以身试险”,那么,ok!我的想法也就可以付诸现实了。负面事件上头条以后,偏偏就有人利用这一点心理为自己的行动加油打气,甲说最近不爽,他可以砍人我也可以炸公交;乙说生活没了希望,他有勇气自杀,我为什么不能呢;丙说我哪不对了,最近老板又找茬,某某飞行员都可以把飞机开到外太空去,那我为什么开车撞树发泄发泄呢;丁说某某吸毒被抓了,我只是知道身边的某人吸毒但是我可以不碰就没事,结果,警察叔叔来了,不好意思,你碰了就是犯罪,不碰也是包庇。 这样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经上了头条并且参水或者干炒的如火如荼的丑闻、自杀、暴力、车祸,航班失事、名人吸毒新闻,之后,相似的事件只增不减!对么?理理各种负面新闻的顺序,类型,对的吧。既然充当了“媒体”的角色,那么请在报道新闻事件的时候慎重一点,正面的欢迎,负面的,起到一个警戒和警告作用就行了,越夸张越是有人支持并效仿这样的不对,这样的反作用不在你的职责范围内,也许你会说,我报道的是新闻,至于别人要发疯与我无关,可是等有一天你不小心的报道引起的这股“邪风”刮倒了你身边亲近的人,千万不要担心不要惊慌,你只得拥有这样的“惊喜”!人说谣言止于智者,你明知媒体的影响力之大就把那些负面的对你的孩子起不到好作用的新闻也就“犹抱琵琶半遮面”吧,简简单单报主题严严谨谨道该承担的惩罚就好了吧,不要“周一见”,不要头条,不要一个人犯错把人全家都拉出来一一点前科,不要一天无数次的追踪跟进,案件的发展和审判是警察和法官和事,你也没有权利不消停的发新闻煽动民众的谴责和谩骂,只要不是一辈子在里头过活,他就有走出来改过自新和重新站起来的机会。所以还是引导我们关注更多的正能量吧,谁谁做了什么样的公益事业,某某帮助贫困地区盖了学校,某名人拍了公益广告,某企业自助贫困大学生...... 我想,可能浪费了你这么多流量你都不知道我胡咧咧了什么,好吧,再说下去我也理不清自己观点的先因后果了。 |
写的不错,支持。物欲横流的社会。 媒体作为一个信息传播的媒介,需要公正和独立、有思想、有社会责任感。 在“维特效应”里起到关键推手作用的还是网络水军,网民。(天朝?) 况且许多时候媒体因为外界不可抗力不是想报道就报道的,貌似《南方周末》就被封杀好几次了。 参考:1.富士康+媒体报道=维特效应 http://www.douban.com/note/73338055/ 2。媒体对“维特效应”的二次谋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ec65380100l0gg.html 3。[延伸话题]媒体:“维特效应”的推手? http://www.iceo.com.cn/zazhi/2010/0625/195646.shtml 4.张朝阳:媒体需要公正和独立 http://finance.qq.com/a/20081101/001386.htm PS:建议看下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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