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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早八点] 陕西省下月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 11月组织笔试,2015年5月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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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梅子 发表于 2014-8-21 15:09:2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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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昨日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暂行)》,将从9月启动陕西省国家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试点工作,11月组织笔试,2015年5月组织面试。


  此外,省教育厅将在2015年9月起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5年一个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将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省教育厅规定,参加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对象为: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2015年起入学的师范教育类大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具体政策另行规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省教育厅提醒,实行“国考”试点后,原“省考”机制仍将并行一段时间,拟于2015年完成“省考”面向社会的过渡,2018年完成“省考”师范生直接认定工作的过渡。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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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梅子 发表于 2014-8-21 15:17:5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个政策太好了!教师资格证本来就应该都凭自己的实力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以前的师范毕业生毕业直接发放教师资格证本来就对于别人凭实力考的来说不公平,这一政策有利于提高教师从业人员的整体教育能力水平!~~~~好公平的一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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烎旺秋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21:40:1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难道事情要黄在半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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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梅子 发表于 2014-8-22 08:46:2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烎旺秋 发表于 2014-8-21 21:40
难道事情要黄在半路上了

咋滴,你不会理论过了,试讲没过把!!!!不会这么悲催,以前的成绩好像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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