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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小猫 发表于 2020-3-11 09:05: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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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月10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公安分局接到2起冒充老师诈骗案件,损失达6000余元:


1、志科小区一市民报称在榆林市第十小学某年级某班QQ家长群有人冒充老师(相同的头像和QQ名字)收取补课费及iPad押金为由骗取3180元。
2、金华路一市民报称在榆林市第十小学某年级某班QQ家长群有人冒充老师(相同的头像和QQ名字)收取补课费及iPad押金为由骗取3180元。
警方提醒:
1、家长应妥善记录好学校、老师的准确联系方式,收到要收取学校相关费用时,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及时联系老师、学生本人等,多方核实确认,不要急于转账、汇款、扫对方发送的二维码。
2、学校老师要对所建的家长群负责,加强群管理,修改群规则,加入时要反复核查家长及学生信息,防止陌生人加入。随时核查群内人员信息,甄别群内是否存在相同头像的账号,如有发现尽快核实及时清除。
3、学生、家长要学会分辨信息真假,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并通知老师,防止其他家长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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