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做好《社区矫正法》法律的宣传及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各项管理工作,7月10日上午,麟州司法所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暨警示教育学习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焦春光及贺芬同志、陕西英培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欢、麟州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各社区司法专干以及6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所长王媛慧主持了会议。 会上,主讲人雷欢律师从《社区矫正法》的出台、矫正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内容以及该部法律的立法亮点四个方面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了详细的剖析讲解,有力提升了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刘静也进一步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制度及具体措施,重点从社区矫正对象的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制度、定位系统等方面向矫正对象做了全面细致的阐述。随后,司法局焦春光主任作了发言,从司法所体制改革、《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实施等方面全面强调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扎实做好该项工作,最后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服从管理,坚决杜绝在矫正考验期间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王媛慧对矫正对象在日常签到、手机定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通过这次学习、社区矫正对象能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所管理制度,顺利回归社会,并针对个别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批评,对矫正对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确保所有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遵守法律法规及司法所管理制度,用实际行动做好自我改造,争做守法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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