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1、机动车驾驶人忽视安全,受对向来车灯光影响,在看不清前方道路上行人情况下,不采取减速措施,盲目驾驶; 2、行人不遵守交规,在公路上不靠边行走甚至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横穿道路时不注意观察车辆,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 3、行人缺乏交通安全常识,错误认为机动车有灯光照明,一定能被驾驶人看见,应该“车让人”。实际上,机动车驾驶人受其他车辆灯光影响存在看不见自己的可能。 交警告诉您, 夜间在农村公路上行走,怎样才安全? 一、被看见才安全 夜间行走着反光背心或有明显反光条纹的服装,或手持手电、发光棒等,要想办法让机动车驾驶人看见自己。 ![]() 二、要纵向 不并肩 紧靠路边行走,两人以上要纵向(一前一后),不要并肩行走。 ![]() 三、人让车 多瞭望 横过公路做到“人让车”,双向300米内均有来车时,不可以通过,切勿走到路中间等待;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折返。 四、可逆行 多观察 建议靠公路左侧逆向通行,便于观察来车动向,必要时躲到路肩以外。 ![]() 五、公路上不逗留 夜间尽量不在公路上散步、跑步、逗留。 来 源: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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