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民法典》、《陕西物业管理条例》均有明文规定,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陕西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业主共有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使用,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根据《陕西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事项。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 |
《物权法》、《民法典》、《陕西物业管理条例》均有明文规定,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陕西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业主共有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使用,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根据《陕西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场地占用费、收取标准和用途等事项。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场地占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 |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大过年强行收费还正正有辞,你家过年差这点钱着了是不?收钱还说是非赢利行为,都收上钱了还非赢利,难道这是慈善行为,捐款了这是?你家做生意都不要钱就是盈利行为?我发现真是**说话了,王婆卖瓜还自卖自夸了,你真是灰的连句人话也不会说,还旁观者发表自己的观点,你一个旁观者还这么关心这些事,还鉴定。你家不住铧山敢不知道山上人民起早贪黑上山下山上班回家么!你家平延延接敢车不停小区也能外面站也站住了么,我们往那人也走上斜的半坡停哈?你不怕走在那车飞你脑袋上!!**做法,正常人这个时候谁旁观者发帖子,恶心的都不想说你! |
生活不易且珍惜 发表于 2021-2-10 18:06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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