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爽前夫张恒爆料,郑爽2019年出演的《倩女幽魂》片酬高达1.6亿,拍摄77天,大约为208万/天。为了逃避“限薪令”,郑爽的1.6亿总片酬被拆分成了4800万元的“阳合同”和1.12亿的“阴合同”。前者是郑爽明面上的片酬,后者则被包装成其母亲刘艳名下公司的注资。 记者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张晓称,如果张恒的举报属实,郑爽的行为已然构成非法逃税。这意味着郑爽可能面临双重责任:一重是行政责任,违法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0.5倍到5倍的罚款;另一重是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了逃税罪,违法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时间与当事人的犯罪情节轻重有关,可能是三年以下,也可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张晓说,从公开信息来看,郑爽之前并没有偷逃税记录,这次只要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接受了行政处罚,还是有可能免受“牢狱之灾”的。 演员在缴纳个税时跟普通人一样,按照收入的性质适用相应的税率计缴综合所得(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适用3%—45%的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张晓说,目前还不清楚郑爽这笔天价片酬属于什么性质、适用怎样的税率,但因为所涉收入金额巨大,其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起来,对普通打工人而言应是天文数字了。 不过,张晓对《环球人物》记者强调,目前张恒的举报属于单方说法,对郑爽阴阳合同的认定、是否存在逃税行为,还要看税务部门的调查核实情况。一般而言,税务部门会核实当事人的资金流水情况,查看真实收入和申报收入之间的差额,还可能约谈合同签订双方,以做出综合判断。 本文综合自央视新闻、环球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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