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成家立业”,买房这件事,从古至今都是一件大事,房价波动,也牵动着每一个购房者的心。 6月19日,二三里资讯接到长春市民冯先生的求助,称他在四月底按备案价购买的长春市高新区阳光美湖天地一户140平的商品房,从5月底6月初就开始打折销售,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 冯先生说:“我的那套房子是按每平8757.53元买的,一共花了120多万,这个价格还是我托关系才拿到的。我5月18号刚还完第一次月供,没过两天就知道了开发商把房子降价还送车位的事情。我跟开发商沟通,他们给我的结果是不给予任何赔偿,理由是未售出的房产都以抵账形式顶账给了承建方。可是据我了解,所有的在售房源都在售楼处按照正常商品房形式进行销售。” 冯先生还表示,目前许多房产中介都在大肆宣传这个小区打折促销的事。“房子降价直接导致我经济损失约为20万人民币左右,开发商这个行为我真的不能接受。” 6月21日上午,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冯先生的置业顾问,她表示:“这个问题你问我们公司的工程部。”当二三里资讯问及工程部的联系方式时,这位置业顾问并未透漏。 21日下午,二三里资讯以购房者的身份联系了同城的一名二手房经纪人,该经纪人表示:“阳光美湖天地小区目前确实在打折销售,130、140平的房子现在售价大概在7800至8200元每平左右,而且走的都是正规售楼处的手续和流程。” 针对冯先生的遭遇,二三里资讯咨询了吉林省济川律师事务所的张纪兴律师。律师表示:房屋价格涨跌为市场行为,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降价后可以补差价的话,法院不会支持要求补偿的诉求,退房的诉求也应以合同为准。 后续情况,二三里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刘媛媛 编辑 王祥)来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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