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将至。对不少职场人来说,7月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 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在这个即将到来的7月,住房公积金或发生变化,高温津贴也将陆续发放。 6月2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4829元。 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0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通知明确,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4829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最低工资1950元/月;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最低工资1850元/月。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最低工资参照1950元/月执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自主缴交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高温津贴陆续发放 7月高温来袭,你或许会拿上一笔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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