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榆林市绥德县、定边县等地 相继发布重要通告 未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 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 通 告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广东、云南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切实做好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 二、请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于7月底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请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疫苗,于7月底前实现接种清零。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四、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家长须主动配合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秋季开学时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五、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六、自7月20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健身房、体育馆、监所、养老院、福利院、汽车站、火车站、公共汽车、出租车、商场、超市、酒店及餐饮、宾馆、理发店、美容院、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游艺厅、网吧、KTV、农贸市场、药店、银行、保险、政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交通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引导及时完成接种。 七、自8月1日起,广大市民朋友出入以上重点场所时,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不宜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须尽快完成接种,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配合。 八、境外入定人员未接种的,须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境外入定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疫苗的不允许出摊。 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是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与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并进行。市场监管、工贸、交通、公安、住建、民政、文旅、教体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领域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疫情防控需要人人参与,接种疫苗利国利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积极力量。 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关于在全县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的通告 目前,新冠病毒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日,我省紫阳县检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各地正在排查密接人员。为了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早日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就在全县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0时开始,进行试点;7月19日0时开始,全面启动实施。 二、查验范围 对出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大厅、医疗机构、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餐饮门店、网吧、影院、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陕西健康码含疫苗接种记录)。 三、查验方式 对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的人员,要查验其疫情防控码,对显示没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原则上不能进入(持有医疗机构或接种单位出具的接种禁忌证明人员除外;近期接种过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接种时间未到人员除外),并提醒其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对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立即进行管控,安置到临时隔离点或隔离区,向县疫情联防联控办报告,直至相关处置人员到场后移交。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落实四方责任。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抓好本辖区疫情防控码查验的措施落实和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以上重点公共场所落实好疫情防控码查验措施;全县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的政策宣传和职工的教育引导,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码查验政策,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体公民要积极响应,带头落实公民的社会责任,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查验措施。全县所有重点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码查验政策,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立即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对不予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现象一经发现,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三)加大处罚处置力度。对干扰破坏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公安局要立即出警,尽快处置;督查督办组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力的单位责任人要立即进行问责,对不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党员干部,造成恶略影响的,要依规处理问责;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县疫情联防联控办倡议: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接种疫苗,利己利民。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出行,请尚未接种疫苗的18岁以上人群,尽快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已完成第一剂次疫苗接种的人群请在接种第一剂次21天后尽快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珍惜疫情防控成果,共筑免疫屏障,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共同打造一个平安健康的绥德,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绥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靖边县联防办 关于在全县重点场所 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的通告 ![]() ![]() ![]()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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