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榆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宏斌一行来神木开展《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神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陪同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市人大法工委、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局、公安局、店塔镇、麟州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镇街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神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神木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局、公安局、店塔镇、麟州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镇街负责同志分别围绕《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进行了发言。与会单位负责同志建议,将殡葬改革、非机动车闯红灯、文明养宠、绿色出行、完善志愿者服务制度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条例。通过立法形式促进全市文明行为培养,有效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法治化水平。 调研组指出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强化社会治理,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倡导文明行为,摒弃不文明现象,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调研组一行还到神木市殡仪馆、东兴街府阳路口、麟州街道兴神路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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