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果芒果粒多 于 2021-8-10 09:35 编辑 近日,府谷孤山交警查获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私改营运货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当日9时许,孤山交警在G338国道五里墩村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引起民警高度警觉。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高某明眼神迷离,身上有明显酒味,存在酒驾嫌疑,且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即对高某明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高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查,其驾驶的号牌为鲁P****1/陕K***G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私改营运货车。据高某明供述,自己从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且以为交警不会查到他,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高某明被依法处以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无证、酒驾且驾驶私改重型货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高某明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漠到令人震惊。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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