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神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优秀集体”。![]() 今年以来,神木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认真践行习 近 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对人民警察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以服务审判、保障执行为中心,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认真完成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在疫情期间根据防控要求,司法警察大队派出4名干警赴陕蒙界检查站参与一线疫情防控。截止目前,共计为上级和本级法院提供刑事庭审保障69次,提押124人次,尤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克服涉案被告人数多、加班开庭等困难,认真履职,没有出现脱逃、自伤、自残等不安全事故,保障涉黑涉恶案件庭审6次。为保障机关安全,平均每天安检当事人574人,平均每天安检当事人携带各类包裹、物品129件,处置院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38起。共出动警力772人次,其中拘传被执行人223人次,看管被执行人328人,关押被执行人109人,配合外地法院扣押、拘传4次,配合强制腾退房屋36套,参与强制房产评估136套,配合查封房产12套,配合扣押车辆24辆。在处决勤务方面,执行死刑一次,配合执行死刑一次。 去年神木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该院评为先进集体,三中队中队长郭成成被榆林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司法警察。 在今后的工作中,神木法院法警大队将珍惜荣誉,更加努力,把此次表彰化作工作中的动力,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司法警察队伍,为保卫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地警务保障。 来源:神木法院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