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 免不了和朋友聚会畅饮 但是如果说 喝酒后意识清醒 下雨天又是吃饭时 交警不上路 那他真的是说“醉话”了 10月4日,孙家岔中队民警查获一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引发交通事故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当天17时40分,正下小雨,道路湿滑,刘某某酒后驾驶“陕KC****”轻型普通货车沿孙家岔镇西山路由北向南行至大水口路附近时,与同向驶来吴某某驾驶的“鲁H****”左转弯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导致两车一定程度受损。
经对驾驶人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3mg∕100ml,随后由医务人员对其抽血、封存。次日,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血醇化验,刘某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1.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刘某某交代,下午他跟工友们在孙家岔镇某煤矿共喝了两瓶白酒,其中他喝了差不多半斤。因为自己当时感到头脑清醒,又以为下雨天,又快到吃饭时间,交警不可能在路上,便开车去镇上买肉、蔬菜,谁料途中和他人车辆肇事,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刘某某被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神木交警再次郑重提醒大家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切抱有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的人 最终难逃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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