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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早八点] 榆林男子大雁塔照相被索千元,交不起钱女友被扣,陕北人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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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小姐~ 发表于 2014-10-5 13:53:4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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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喵小姐~ 于 2014-10-6 13:43 编辑

  http://v.qq.com/cover/v/vtklvfiolagvalb.html?vid=r0015ru7j18         


      国庆期间,城市里多了不少外地游客,今天有一位陕北游客给我们打来电话求助,说他在大雁塔景区遇到麻烦事。小陈这会儿非常着急,因为他的女朋友被一家景区照相馆的人留在了店里,想出出不来,原因就与他们在大雁塔景区里照相有关。小陈:“今天下午我和我女朋友来这玩,照相的拉我们进去照相,照完让选照片,选完1300元,我觉得价太高,选完说已经洗出来了。”小陈说,他本来和女朋友只想选一两张照片留个纪念,可是没想到店家竟然冲洗了46张照片。小陈:“现在让我拿照片,说已经洗出来了退不了,非要我拿,我不想拿,不让人走,女朋友、东西都压那了。”那为何顾客想洗两张照片,店家却洗了46张照片?是小陈表达有误?还是店家经营有猫腻?记者决定以游客身份前往这家照相馆。

   看到记者有意向想要照相,还没等记者反应过来,店里的人立刻给记者穿上一身古装,发饰,扇子,雨伞什么的都塞到了记者手里当做道具,一不留神十几张照片照好了,该选照片了。十几张照片让记者挑选,记者本想只从中挑选一张照片,可是没想到,记者挑选还没结束,3张照片就已经印出来了,收费60元,还说给记者打了折。这时候想退照片,没那么容易。

  经过一番体验,记者体会到了,小陈为何会一不留神就被冲洗了46张照片了,店家就是钻了顾客说话的空子,顾客选照片,趁顾客犹豫的时候,店家就立刻冲洗照片,不容顾客反悔。现在小陈的女朋友因为交不起1380元,被扣在店里,针对这样的行为,记者报了警。



跟进~=================
【大雁塔景区照相馆老板敲诈勒索被行政拘留15日】
            近日,公安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成功处置因旅游景点拍照留念产生强迫交易、打架的案件,三名涉案人员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14年10月2日13时许,公安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接到游客陈先生报案称:自己在大雁塔北广场游玩时,想拍几张照片留念,便找了身边专门在北广场照相的周某,没想到照完相后,朱某竟要求陈先生支付照相费用1380元,陈先生一下蒙了,并与照相师父朱某发生争执,随身携带物品被朱某扣留后,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民警赶赴事发现场迅速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2014年10月2日,陈先生和女朋友在大雁塔北广场游玩,为拍照留念,让照相师父朱某(男,30岁,西安市临潼区人)给二人拍照。在没有商议好的情况下,朱某未经陈先生确认便打印了陈先生和他女朋友照片46张,并要求两人支付相关费用1380元。陈先生没想到几张照片竟需要上千元,加上自己身上没有带足够现金,便与朱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朱某将陈先生随身携带的手机和平板电脑进行扣押,并要求其取够现金赎回扣押物品。

        目前,朱某因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被公安雁塔分局予以行政拘留15日。

        2014年10月3日中午,公安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雁塔北广场有人打架。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并将参与打架人员带回审查。

        经查:2014年10月3日,游客詹某和朋友在大雁塔北广场游玩,13时序他们让广场照相人员拍照留念,并在北广场洗相馆洗照片,因洗照片的先后顺序问题与洗相馆工作人员孟某(男,20岁,河南许昌县人)、庞某(男,18岁,宝鸡市岐山县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撕扯,导致詹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目前,孟某、庞某因殴打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被公安雁塔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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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号嫁给你 发表于 2014-10-6 15:27:3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陕北人,你就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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