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交警 于 2021-11-14 14:24 编辑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现实生活中 总有些人不汲取教训 一次醉驾后还不思悔改 竟然还敢“二次醉驾” 结果就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 ~~ ![]() 11月11日晚上,神木交警柠条塔中队民警在锦界辖区组织开展夜查酒驾行动,21时20分,在锦界镇政府门口对一辆号牌为“陕K37***”号小型轿车正常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89mg/100ml,后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某血检鉴定结果为105.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 ![]() 民警在询问时 杨某承认自己已经是 二次酒驾被查获 …… 明知酒驾不可为,却依然抱有侥幸心理,酒驾上路,知法犯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神木交警提醒您 二次酒驾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酒后不开车 不是为了防止被交警查处 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人生没有重来贪杯便是深渊切记 神木交警为您原创呈现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 源:柠条塔中队 贺茭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