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庆收假之日,大学生公租房代表向政府人社局联名上书《神木县大学生公租房初步计划书(草案)》。10月9日人社局主任主动联系大学生公租房代表,传达高县长的意思,要求公租房代表出面10人以下,到政府与政府代表会议讨论。公租房代表应政府邀请于上午10点准时参会。 就大学生公租房项目,政府代表和大学生代表与会记录。参加会议的政府代表有:人事局刘主任,局长刘世义,房管局刘主任(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以及八名大学生公租房代表。 首先,政府代表介绍公租房建设情况,及进度。主要内容如下:按照中央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廉租房,主要针对本地城市户口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主要针对农村及外来人员低收入者。经济适用房,针对中低收入者。而出现本次买卖公租房部分产权的事,是依据陕西省政府下发文件。在神木县进行公租房共有产权试点,允许政府拿出公租房的40%房源,进行政府与承租人实行共有产权制。 就本次大学生公租房项目,政府与承租人,各占多少产权。刘世义局长表示,按照省政府文件:1,如果承租人产权占到60%(大约12万左右),那么承租人,获得永久居住权,不需要另外出租金费,只需缴纳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2,如果承租人产权达不到60%,那么除去购买产权的费用,每年还需向政府缴纳,其余产权市场租金的60%,以及物业,水电暖等。(比如我们出资10万,购买49%产权,然后每年在向政府缴纳51%产权的市场租金的60%费用,约1000多,) 针对以上方案,经过各位代表讨论,提出,恳请政府采取降价的形式,出售部分产权,并实行分期付款。房管局参会代表回复,受成本影响,降价不可能,(每平米约3200元左右)。考虑到大学生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政府代表决定,向县领导反应,如下方案:(共有产权) 1, 承租人出资10万元,购买50%产权,不需要向政府缴纳其余产权的市场租金。获得永久居住权。 2,另外,有学生代表提出,10万元分期付款,政府方面担心,房子一旦分下去,贷款回收问题,无法保证,造成纠纷。经过讨论,代表提议,可以建立贷款担保人机制,约束承租人。或者实行首付五万元,三年后再付五万元(若政府担心后付五万不能顺利收回的话,可在购房时的合同上写清楚,若不付者政府可强令其搬出)。 人社局刘世义局长表示:当然公租房,可以实行租赁制,3元/月/平米。每年大约2235元左右。 ![]() ![]() ![]() |
以上各方案,只是本次大学生公租房代表及政府代表会议的初步意见。最终方案,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文件。待正式文件出台后,各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但是在此,应大学生公租房代表提议:强烈要求政府能够适当考虑大学生的经济状况,给予分期 |
会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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