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 本身就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 无疑是错上加错 面对蜀黍询问 还找各种借口狡辩 ![]() 大哥莫不是对咱交警的 专业技能有误解 以为你说的蜀黍就信么 ![]() 12月15日,神木交警大柳塔分队组织民警开展“逢五”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统一行动。13时10分许,民警在辖区西过境路升兴煤矿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红色重型罐式货车未悬挂号牌,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各种借口不配合检查,一会儿说自己换衣服忘记拿驾驶证了,一会儿又说驾驶证在小车上了。而且,民警发现驾驶员贾某某的几次交谈内容表现的前言不搭后语,遂怀疑驾驶员有效驾驶证存在问题,于是将其带回分队继续询问。 通过多次的谈话及信息比对 民警确认驾驶员贾某某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之规定,依法给予驾驶员贾某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1700元的处罚。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危害极大
无证驾驶的危害 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蜀黍在此提醒 所有出现交通违法 还心怀侥幸想要狡辩 自己忘记带驾驶证的司机朋友们 这条路走不通 你的谎言抵不过蜀黍的专业
更重要的是 从今天(12月16日)起 榆林地区可以申领电子驾驶证了 记得去申领你的电子驾驶证呀 以后遇到蜀黍检查 出示电子驾驶证亦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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