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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公租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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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雪_s1zC2 发表于 2014-10-11 20:28: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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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8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庆 收假之日,大学生公租房代表向政府人社 局联名上书《神木县大学生公租房初步计划 书(草案)》。10月9日人社局主任主动联 系大学生公租房代表,传达高县长的意思 ,要求公租房代表出面10人以下,到政府 与政府代表会议讨论。公租房代表应政府 邀请于上午10点准时参会。

就大学生公租房项目,政府代表和大学 生代表与会记录。参加会议的政府代表有 :人事局刘主任,局长刘世义,房管局刘 主任(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以 及八名大学生公租房代表。

首先,政府代表介绍公租房建设情况, 及进度。主要内容如下:按照中央建设保 障性住房的性质。廉租房,主要针对本地 城市户口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主要针对 农村及外来人员低收入者。经济适用房, 针对中低收入者。而出现本次买卖公租房 部分产权的事,是依据陕西省政府下发文 件。在神木县进行公租房共有产权试点,允 许政府拿出公租房的40%房源,进行政府 与承租人实行共有产权制。

就本次大学生公租房项目,政府与承租人 ,各占多少产权。刘世义局长表示,按照 省政府文件:1,如果承租人产权占到60% (大约12万左右),那么承租人,获得永 久居住权,不需要另外出租金费,只需缴纳 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2,如果承租人产 权达不到60%,那么除去购买产权的费用 ,每年还需向政府缴纳,其余产权市场租 金的60%,以及物业,水电暖等。(比如 我们出资10万,购买49%产权,然后每年 在向政府缴纳51%产权的市场租金的60% 费用,约1000多,) 针对以上方案,经过各位代表讨论,提出 ,恳请政府采取降价的形式,出售部分产 权,并实行分期付款。房管局参会代表回 复,受成本影响,降价不可能,(每平米 约3200元左右)。考虑到大学生经济困难 的实际情况,政府代表决定,向县领导反 应,如下方案:(共有产权)

1, 承租人出资10万元,购买50%产权, 不需要向政府缴纳其余产权的市场租金。 获得永久居住权。

2,另外,有学生代表提出,10万元分期付 款,政府方面担心,房子一旦分下去,贷 款回收问题,无法保证,造成纠纷。经过 讨论,代表提议,可以建立贷款担保人机 制,约束承租人。或者实行首付五万元, 三年后再付五万元(若政府担心后付五万 不能顺利收回的话,可在购房时的合同上 写清楚,若不付者政府可强令其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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