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7月17日,榆林市委书记、市长李春临在《榆林市配合全省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工作情况报告》上就全力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作出批示: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支持配合好本次督察工作,积极主动做好资料报送、信访办理、边督边改、宣传报道等工作。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清单管理、不留空白;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改、马上改、彻底改,及时甄别性质,坚决追责问责,并建立长效机制;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 来源:榆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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