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将至,日前,神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按照《通告》规定,神木城市规划区和部分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火塔子”。 一、禁放区域 (一)城市规划区全域:北至店塔镇桥头,南至张板崖桥头,东至东过境线,西至西过境线。 ![]() (二)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下列重点场所和区域 1.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 2.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3.各产业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地; 4.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档案馆; 5.商场、饭店、旅馆、影剧院、网吧、体育馆、公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6.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各类停车场; 7.城市道路、过街天桥、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距离1000米以内; 9.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安全距离500米以内区域; 10.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500米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500米内; 11.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1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样品采集区域。 以上区域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二、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塔子”。要树立社会文明新风,鼓励办理红白事使用环保型电子鞭炮。 三、组织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燃放。 温馨提示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或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和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应急管理局8358883、城管执法局8016806、生态环境分局8332865。 来源:神木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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