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违规补课,榆林市两名老师被拘留5天,处罚方式引争议!” 春节期间,一则来自陕西榆林市的新闻在网上传播。 新闻称,陕西省榆林市教体局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小区里违规补课。最后,两名补课教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这种处罚方式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不应该拘留,可以警告或者开除,拘留的话似乎有点太严重了。 相关部门对此解释,这两名老师除了违反双减政策的相关规定之外,还违反了疫情防控制度。那时候西安还有疫情,疾控和公安部门明确表示不允许有聚集性活动,这两名老师的做法已经触犯法律,增加了疫情防控的难度,所以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罚。 事件的具体情况如何?我们在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的官方微信号“榆阳教体”中看到,榆阳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24日曾发布通告称: 1月20日,区教体局在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督查巡查中发现,友谊路凯撒公寓一单元房和水桥畔中巷3号院1号楼单元房有机构组织学生补课,立即联合公安榆阳分局进行查处。经查,以上两所机构在未取得相关培训资质的情况下,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活动。 公安榆阳分局对两所培训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训诫,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凯撒公寓两名补课教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给予水桥畔中巷3号院1号楼单元房内补课机构负责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进一步检索我们发现,这在当地并不是孤例。仅仅是“榆阳教体”上公布的案例,榆阳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1年12月最后一周查处的违规补课就有4例。其中,12月23日、28日、12月29日发现的违规补课案例,相关机构负责人均被严厉训诫,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2月25日的另一个案例,处罚更为严重。相关培训机构负责人不仅被严厉训诫,还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官方消息称,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相关培训机构拒不执行市联防联控办《关于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十六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榆联防办发〔2021〕78号)第十条“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规定,仍然组织多名学生进行集中补课。 由此可见,这些机构被重罚的原因,确实不仅仅是因为“双减”,还与当地疫情防控有关。 经过进一步了解,我们还发现,违规补课、有偿补课等,在榆林市似已成为屡禁不绝的“顽疾”。类似的信息在网上有不少 ![]() 2021年8月,榆林官方表示要下硬茬整治在职教师地下补课、一对一补课等违规现象,但当地自媒体平台的留言,画风是这样的: 更有说服力的一组数据,来自榆林市纪委监委。 该部门2021年9月份发文表示要“集中力量解决上学难、入园难、教师有偿补课等突出问题”。其中提到,2021年制定了《榆林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重点整治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累计查处有偿补课教师21人,惩处违规违纪教师31人,其中警告处分6人,解聘临聘教师2人,口头警告23人。 由此可见,违规补课、有偿补课在当地并非新生事物。我们在关注官方处罚的同时,还要反思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如何从根本上予以治理! 互动话题 对于这个处罚结果, 你如何看待?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腾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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