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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横山酒后殴打民警的男子,因袭警被判刑10个月

阅读数:12515  |   回复数:59
阳羊羊 发表于 2022-3-23 08:41:5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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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还记得今年1月份,横山男子高某醉酒后与人发生争执,报警后,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出警处置,不料高某对出警处置的民警马某、武某进行辱骂,还声称“在陕西省敢动他的人很少”期间还命令警察为其去买烟。3月22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高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1月6日20时许,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城区西沙居民高某与梅某产生纠纷,指挥中心随即指令西沙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处警。让民警马某、武某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到达现场向当事人询问情况时,醉酒的高某态度嚣张言语过激,极不配合调查,不断辱骂挑衅民警,并突然袭击民警,先后致使两名民警脸部受伤。

根据此前横山警方公布的视频显示,醉酒男子高某质问民警“你认识***不”得到民警否定的答复后,男子高某称“不认识,老子就给你一锤”,随即就挥拳打向民警。

之后民警将高某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被带回警局后高某又向民警讨烟,民警表示自己不抽烟,男子直接命令民警“没烟出去给我买!”见民警没有去买烟,男子又暴怒打人。之后,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横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22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高某袭警案,横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辅警是警务辅助人员,其在民警的指挥下依法执行公务,应视同民警执法。被告人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辅警,实际上也是妨害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

横山区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高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增设“袭警罪”这一新罪名以来,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袭警案件。



来源:二三里

百姓 发表于 2022-3-23 10:21: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看到这个就想笑,这下待里面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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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13 发表于 2022-3-23 10:33: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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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娟 发表于 2022-3-23 10:46: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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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0114 发表于 2022-3-23 10:55: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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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xinnian 发表于 2022-3-23 13:07: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回你不嚣张啦?不是没人敢动你吗?怎么就进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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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儿 发表于 2022-3-23 13:13: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下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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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黄 发表于 2022-3-23 13:49: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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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家有豆曰糖豆 发表于 2022-3-23 14:02: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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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静如水wl 发表于 2022-3-23 15:11: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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