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5月3日1时30分许,高某醉酒后驾驶“陕K57***”号小型普通轿车,沿神木市麟州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客来隆”酒店门口处,与正在开车门刘某云的“陕K64***”号小型轿车的左前门相撞,结果致使两车受损。 视频显示 肇事车在行驶中 出现了斜线行驶 导致撞上右侧车辆车门 ![]() 经榆林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鉴定结果为151.7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情分析 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蜀黍一再强调 酒后驾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害人害己害社会 酒驾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 不要因为自以为是的 侥幸心理而选择酒驾 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酒驾危害 ▶感到困倦 饮酒后在酒精的作用下,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过于自信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手眼脚之间的配合发生障碍。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来源:神木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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