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儿童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目前已进入溺水事故易发期、高发期。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件,且发生在暑期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间节点,令人扼腕痛心。为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避免意外溺水事故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孩子的假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提高防溺水工作认识。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生命可贵,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河道、水库、水塘、机井、深坑等溺水安全隐患就在我们身边,您的一点疏忽,就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各位家长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
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广大家长作为监护人,要结合防溺水教育知识,充分运用典型案例,选择科学的亲子沟通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未成年人认识溺水事故危害、珍爱生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父母要及时掌握儿童外出动向、保持密切联系。 做好防溺水家庭教育。溺水防控,教育先行,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务必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增强防护意识与能力。引导孩子远离危险水域,指导孩子结合日常所学熟练掌握溺水自救知识,提高自救能力。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可通过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报警等方式,做到科学施救、智慧施救。
未成年人安全工作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位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教育孩子提高防范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花石崖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野外水域为什么危险? 因为水底情况不明确! 很有可能暗藏杀机! 水草、泥沼、暗涌、漩涡 加上水的深度靠目测完全无法看出 一旦中招难以脱身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这些安全知识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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