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镇低收入群体的租房问题,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真正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现将栏杆堡镇城镇保障性住房需求摸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区位 城区:滨河新区、西沙和迎宾路街道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 二、摸底对象 本次摸底对象为神木市户籍家庭,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年满22周岁(2人或2人以上家庭,离异需满2年以上),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神木市区、栏杆堡镇区(栏杆堡村东西坡)居住,且居住满2年以上家庭,并由镇村出具居住证明。 3.城镇规划区内无房、无宅基地、无商产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含集体产权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企业注册信息(个体工商登记信息除外)。 5.申报对象只能在城区、镇区保障房中任选其一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6.已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再次申报。 7.失信被执行人员所在家庭,不得申报。 8.城镇低保家庭具备上述条件的,优先保障。 三、注意事项 1.在栏杆堡镇租房居住满两年以上申请人需在栏杆堡镇报名,并提供有效证件,其余申请人需在居住地所在镇街(社区)报名。 2.本次申报家庭取得神木市户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 3.保障性住房摸底申报于9月30日18时截止,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861-7016 栏杆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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