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 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喜迎国庆节的到来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联合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神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整治内容 1.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车辆类型整齐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停车场点,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 2.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的违法行为。 3.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停车位或停车场点停放时,车头方向与箭头指向不一致、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线的违法行为。 4.长期霸占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空间的“僵尸车”“罩衣车”,在治理期间仍未驶离或清理的违法行为。 5.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从事各种车辆销售、维修、清洗等的违法行为。 6.擅自设置地锁、道闸、车位标线、禁停标牌等私占私设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对上述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按照法定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告知、劝离、处罚等措施依法整治,对阻碍通行或者拒绝驶离的,一律拖移,当事人是公职人员身份的,抄告所属单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将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曝 光。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配合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神木市公安局 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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