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城管 于 2022-11-7 17:28 编辑 关于对城区人行道(道沿石以上) 乱停乱放的机动车、 非机动车进行清障拖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人行道(道沿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对城区人行道(道沿石以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清障拖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 2022年11月7日开始。 二、范围 神木市城市规划区内在人行道(道沿石以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拖移对象 1.未按车辆类型整齐有序停放在人行道(道沿石以上)停车泊位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 2.随意占用人行道、盲道等的机动车、非机动车。 3.长期霸占人行道(道沿石以上)的“僵尸车”“罩衣车”。 四、措施 对城区人行道(道沿石以上)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对未按规定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不驶离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依法进行清障拖移。 五、违停拖车处理 如果车辆被拖移,请机动车驾驶人三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到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服务大厅接受处理(地址:神木市旧县医院院内;咨询电话:0912—8026669),凭车辆放行单至指定停放地点领取车辆;非机动车驾驶人三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车辆钥匙到违法停车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登记,凭车辆放行单至指定停放地点领取车辆。 六、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拒绝、对抗、阻碍实施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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