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钱,后续治疗费用不用愁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原告樊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道。 12月18日,神木市法院大柳塔人民法庭黄建平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原告69000元。 ![]() 2022年5月,原告樊某受雇于被告公司提供劳务,樊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受伤,经诊断双手重度挤压伤,住院8天。樊某受伤后,被告公司支付了医疗费,但拒不赔付原告樊某所请求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一系列损失,遂原告樊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黄建平法官详细查阅案卷证据材料后,从化解矛盾着手,多次与原告进行沟通,了解到原告樊某因伤被迫在家休养,无基本劳动能力,生活较为窘迫。掌握第一手情况后,黄建平又开始做被告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庭前多次背靠背的沟通,原被告的矛盾在法官的积极调和下趋于缓和。本案于12月18日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各项损失69000元,并当庭履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神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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