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国家保障性住房,顾名思义是给符合条件的人租住的,神木政府不久出台了交十万占股50%,再向政府缴纳50%的租金的缴款方案,还就是说要想租房非得交十万,一下把公租房门槛提得很高了。有的人“说认了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愿挨”,当初报的时候也没说交租金呀?有的人今年开始报公租房,有的人从2012年开始就报了然后被搁置了,今年又重新开无房证明确认,其中开无房证明的钱不计(有的给退了)可是花的精力和期望也不是钱来衡量的。现在政府又说了逾期不交款则自动放弃共有产权,不理解呀,如果放弃共有产权那就算了,如果是说放弃租住权利,那真让人气炸!不知道有没有租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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