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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城管 发表于 2023-3-30 16:12:3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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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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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静如水wl 发表于 2023-3-30 20:12: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摆摊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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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白家的 发表于 2023-4-1 21:13: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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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13 发表于 2023-4-5 19:36: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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