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神木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榆林市局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安保**工作任务。清明节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未发生重大刑事或治安案件、火灾事故或较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稳定,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宪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明节安保工作领导小组。4月3日至4月5日,全局启动“情指行”一级勤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岗在位,深入一线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自参与接处警、巡逻防范、案件办理、指挥调度等工作,保障各项安保措施落到了实处。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包抓所队督促指导安保工作,压紧压实安保工作责任,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市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严密防范,显性用警。清明节期间,按照“三见警”工作要求,巡特警大队启动了高等级巡防勤务,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将警力最大限度地投放到高发案时段、高发案区域、高风险部位,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共出动警力307人次,出动警车39辆次。治安大队指导各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实际,科学动态调整巡控工作,加强了对辖区重点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的巡逻防范,全面提高了见警率、管事率、震慑率。 三、强化监管,确保安全。以春季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对民爆物品、“九小场所”、森林草原等方面开展了安全大排查大检查行动,共检查涉爆企业3家,“九小场所”270家。交管大队紧密结合返乡祭祖“大客流”“大车流”实际,紧盯私家车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强行超车,以及农村地区三轮车违规载人、无牌驾驶等突出问题,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未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启动交警执法站6个,出动警力260人次,出动警车86辆次,巡查道路里程1852公里,查处酒驾3起,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34起。森林派出所针对性开展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各属地派出所加强巡逻防护,严密监控重点林区、林边地边,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地草地。 四、严明纪律,树立形象。全局上下严格执行公安部“六项规定”、省厅“十个严禁”和我局“规范执法十项措施”“队伍管理十项要求”等铁纪铁规,未发生涉及“枪车酒赌毒密网”等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督察部门采取了现场督察、电话抽查、视频点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了安保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全局各单位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做到了既注重执法力度,又保持执法温度,实现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展示了神木公安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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