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知”无不言 于 2023-4-25 16:45 编辑 商标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关于商标你了解多少? “知”无不言栏目上线啦~ 帮你轻松搞定所有疑问 本期特别介绍——商标~ 商 标 —基础知识科普— 问: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请求优先权吗?应如何填写? 答: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依据该规定请求优先权,需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与“申请/展出日期”栏,并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方出具或证明。 文字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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