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方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神木市借鉴“枫桥经验”促进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的需要。为提高永兴街道街、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水平,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6月6日,永兴街道、永兴司法所邀请神木市司法局贺鹏飞、神木市原司法局局长贺文智一行对永兴街道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 培训会上,贺文智详细介绍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贺文智强调,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广博的知识和素养,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四多”:多问被告、多问同事、多问邻居、多问群众,人民调解时务必要做到“三公”:公平、公正、公开,要注重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及时向民众宣传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多样化的特点,贺文智结合大量调解案例,用接地气的语言为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人民调解培训课。 通过此次培训,街、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极大提高了大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解力和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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