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和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榆组发〔2023〕9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以下简称“榆林市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第一线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有下列情形的,不在推荐范围: 1.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2.长期不在榆林市工作及来榆进行短期挂职锻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的。 (二)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选拔条件参照《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1.《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近四年所获中省市奖励、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廉政鉴定意见表》,以及有关团体、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原件。 3.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附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等证明材料。 三、原则与程序 (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受身份、职称、学历、资历的限制,严格以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际贡献为依据,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选拔对象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 1.经本单位同意,由工作单位所属部门、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研究后,将申报材料报神木市委组织部。 2.神木市委组织部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榆林市委组织部。 3.中省驻榆单位可直接向榆林市委组织部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对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作出突出成绩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力度。 2.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和对利用选拔机会进行压制、诬陷、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各单位须于2023年8月8日前将榆林市管专家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神木市委组织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院 娇 联系电话: 0912—8352102 电子邮箱: smswrcb@163.com 地 址: 市委组织部1558办公室 来源:神木党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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