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陕西省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神木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涉 毒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举报人)予以奖励。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吸食毒品; (二)引诱、教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三)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 (四)非法走私、生产、运输、买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 (五)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六)制造、加工毒品或制毒物品厂(点); (七)在逃涉 毒犯罪嫌疑人; (八)其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奖励标准 要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翔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据此查获毒品或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1.举报吸毒人员,每查获1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2.举报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根据破案缴获毒品数量奖励100元至5000元; 3.举报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的,根据缴获的**品和精神药品数量奖励100元至5000元; 4.举报走私、非法买卖、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奖励500元5000元; 5.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奖励100元至5000元; 6.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加工厂(点)的,奖励1000至5000元; 7.举报涉 毒问题场所,视情给予500至5000元奖励; 8.举报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或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金额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或0912-8399128; 信件举报请邮寄至神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神木市烽火路1号)。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神木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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