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
神木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24-1-12 09:40:0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神木市公安局查清一批冻结的涉案账户资金流向,决定依规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现对上述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神木市公安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不成立或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返还。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0912-8399219
              赵警官 15319676162

神木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1日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2 无聊无聊
余生请指教 发表于 2024-1-12 20:40: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