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123下一页
发新帖回复
阳羊羊 发表于 2024-2-4 09:50:3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神木市公安局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有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和《榆林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神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神木市城区下列区域和地点禁止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北至店塔镇桥头,南至张板崖桥头,东至东过境线,西至西过境线。

二、限放区域内,春节、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提倡不燃放烟花,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

三、禁止在禁限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重要军事设施;

(二)医疗机构、中小学、幼儿园;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商场、旅馆、影剧院、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

(六)城市道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地下空间;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外部安全距离以内;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山林、草原等防火重点区域;

(十)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一)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样品采集区域;

以上区域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四、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特此通告

神木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9日



雨果冻 发表于 2024-2-4 10:26: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又不让放炮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个 发表于 2024-2-4 10:52: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严格遵守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苏格 发表于 2024-2-4 12:59: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苏格 发表于 2024-2-4 12:5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严格遵守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黑夜丶 发表于 2024-2-4 13:34: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到底只是提倡了  还是禁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g 发表于 2024-2-4 14:44: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提倡,意思就是可以放,支持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g 发表于 2024-2-4 14:44: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雨果冻 发表于 2024-2-4 10:26
知道了,又不让放炮

你仔细研究,让放呢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不负时光 发表于 2024-2-4 15:05: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夜晚听街雨 发表于 2024-2-4 15:14: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的,保证准守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