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缘分” 一对叔侄竟然都因为无证驾驶 在前后不到十分钟内 被同一交警查获 2月25日,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柠条塔中队执勤民警在中鸡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查获两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6时20分许,柠条塔中队民警在中鸡镇府新路设点巡查,对一辆三轮摩托车正常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石某某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而且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证件。 在民警一番询问后,石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没有驾驶证。民警随后口头传唤石某某,欲带其到中队处理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巧的是六分钟后,民警发现一辆轻便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遂下车对其拦截并检查。检查时,该摩托车驾驶人郭某某也未能出示驾驶证证件。随后,民警口头传唤郭某某,并准备将其带上警车到中队进行处罚。 谁知刚打开车门,郭某某惊讶地发现警车上坐着的石某某竟是自己的侄子,石某某看到他也惊讶地叫了一声“叔叔”。 这一场景让民警哭笑不得 通过询问民警了解到 原来这两人是叔侄关系 没想到一家人 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见面了 叔侄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现场对他们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分别对二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驾驶员需要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才能上路行驶 所以 千万别拿摩托不当车 无证驾驶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驾驶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蜀黍再次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持“证”上路 安全驾驶 来源:神木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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