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通法规 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 心存侥幸 无视交规 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最终害人害己 “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的!” “我走小路,交警应该不知道这里!” “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 既然你这么皮 那交警就不客气了 曝 光一 3月3日21时53分许,袁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CU***号“传奇”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高家堡镇神王路23km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高家堡交警当场查获。 经呼气检测仪检测,袁某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 经榆林公安交通司法鉴定所鉴定,袁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9.6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曝 光二 3月3日晚21时10分许,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西沟中队民警在辖区工业园区路口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依法拦下一辆车牌号为陕K1***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满身酒气存在酒驾嫌疑。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1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曝 光三 焦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U****的小型机动车,行驶至神木市福运路与福园路路口处时,被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焦某身上散发酒气,有酒驾嫌疑。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焦某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罚款2000元的处罚。 曝 光四 近日,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陕KC***的小型机动车,行驶至神木市五兴路与博学路路口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曝 光 五 3月2日21时38分许,屈某驾驶号牌为陕K*****的小型普通客车,沿神木市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五兴路与博学路路口路段时,被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神盘路中队巡逻民警查获。 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屈某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处罚。 酒醉驾误区 01酒量好,喝一点酒开车没事 酒驾认定标准和酒量的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酒驾的认定标准。 02隔餐酒、隔夜酒不会涉“酒驾” 很多车主以为晚上喝酒后第二天早上开车体内的酒精已经被“消化”,甚至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儿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当事人在休息几个小时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因此第二天早上或者过几个小时后开车仍可能构成酒驾、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03酒后骑摩托车不属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04喝水能稀释酒精 有些酒驾司机通过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肺部气体的酒精含量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真实情况是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05保健品引起的酒精超标不算酒驾 不论人体是否以饮酒形式摄入酒精,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所以,用补品、药品、保健品等引起的体内酒精超标也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一杯酒 可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一次酒驾 却会拉开你和家人的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来 源:西沟中队 高家堡中队 二中队 神盘路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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